《反虐待动物宣言》(草案)
作者:洪颖
序言
鉴于,生命本身具有不可替代的尊严与价值,凡具备感知能力、体验痛苦与恐惧之生命,皆为独立之有知觉存在; 鉴于,政治文明之高度,取决于社会对权力的自我克制;而道德文明之底线,取决于人类对待无声者与最弱小者之态度; 鉴于,纵容对生命的漠视与虐待,必将滋生社会暴戾之气,毒化公共道德,进而动摇法治与人道秩序之根基; 鉴于,构建追求自由、宪政与尊严的现代社会,都必须将摒弃残忍暴力、呵护善意以及保护弱者为伦理起点; 为此,我们-认同现代文明与人道主义精神之公民和社会力量,郑重发表本《宣言》,向社会各界宣示我们在生命伦理与社会善治上的共同立场,并为未来法治中国之动物保护立法奠定道义与法理基石。
第一条:承认生命知觉与伦理地位
确认动物(包括但不限于高等脊椎动物)具有复杂的神经感知与情感体验能力。 动物并非单纯的个人私有财产或无生命的附庸,而是与人类共同生存于自然界的生命伙伴。 人类作为拥有理性与主导权力的文明主体,对无法言说的生命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看护与管理庇护之责任。
第二条:拒绝虐待与残害
拒绝故意伤害: 坚决反对并谴责任何出于娱乐、谋利、宣泄情绪或无故殴打、残害、毒杀动物的行为。 拒绝传播暴力: 严厉谴责利用互联网、大众媒体制作、传播、贩卖虐待动物文本、图片或音视频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践踏公共道德,必须受到社会舆论与未来法律的严厉惩处。 决绝遗弃与忽视: 饲养伴侣动物属于道德与责任的绑定。无故遗弃,拒绝为所饲养动物提供必要的食物、饮水、医疗与庇护所的行为,等同于间接虐待。
第三条:赋予伴侣动物基本福利
伴侣动物指犬、猫等经过人类驯化,主要功能为提供情感陪伴、融入人类家庭生活的动物。 它们已经失去了在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生存完全依赖人类的照顾。 我们主张将“五大自由”作为未来社会对待伴侣动物的基本伦理准则: 免于饥渴: 保证获得维持健康与活力的饮食。 免于不适: 提供适当的居所与休憩环境。 免于痛苦、伤害和疾病: 预防疾病或提供及时诊治。 免于恐惧和悲伤: 避免导致精神痛苦的条件与对待。 表达天性: 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与同类陪伴。
第四条:赋予农场/经济动物人道关怀
农场/经济动物包括且不限猪、牛、羊、鸡、鸭等用于提供肉、蛋、奶、皮毛的畜禽,以及马、驴等役用动物。 我们承认利用其经济价值的合理性,也尊重不同文化的传统和习惯,但人类必须承担“人道关怀”的义务。 人道屠宰:强烈反对活剥皮、活拔毛、注水及屠宰前的虐待与恐吓。 饲养福利: 拒绝极端的养殖环境,保障其基本生理与行为需求。 役用限度: 人类有有义务对动物设立工作时长、载重上限与退役养老/人道安乐死机制。 来源证明:企业或组织有义务证明其经济动物的来源,强烈反对使用伴侣动物。
第五条:赋予实验动物人道关怀
实验动物指用于医学、药物、毒理学及科学研究的小鼠、兔、非人灵长类(猴)等。 它们是人类健康与科学探索的牺牲者。 其牺牲必须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我们主张保护红线与准则(3R 原则): 替代(Replacement): 只要有对等非动物方案,应当替代。 减少(Reduction): 在保证统计学有效的前提下,将使用数量减至最低。 优化(Refinement): 反对实验过程中无意义的重复实验与残忍刺激。
第六条:对野生动物(Wild Animals)的主张
承认人类与野生动物“栖息地共享”。 没有交易就没有伤害,反对非法捕猎、贸易与私人非法饲养。 坚决反对捕获野生动物作为伴侣动物贩卖。
结语
无声者的权利,是文明最后的试金石。 今天,我们签署并发布本《宣言》,不仅是为了拯救无数处于苦难中的无辜生命,更是为了在我们心中、在未来的国家图景中,树立起对一切生命的敬畏。一个不再有残暴与虐待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安全、文明与自由的社会。 谨此宣告,共矢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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