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議會籌備委員會十三個月行動方案

13 個月行動方案(Operational Action Plan)

起草人:楊純華
參與討論:高峰、耿冠軍、袁崛、Peter、羅志飛、鄭剛。
紀錄:劉芳
主持:袁崛

一、籌委會的性質與使命

中國議會籌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是一個臨時性、工具性、去個人化的組織機構,其使命不是“領導民運”,而是搭建制度、完成過渡、然後自動退出歷史舞台。籌委會 不是議會,不是未來權力中心,也不是政治派別,而是議會制度的“工程隊”,選舉與合法性的“搭建者”,規則與程序的“守門人”。

其核心使命有四項:
1. 完成海外中國議會的制度與法律準備;
2. 組織並監督首屆選民登記與議會選舉;
3. 確保反滲透、安全與財務透明;
4. 在首屆議會成立後,依法解散或轉為技術支持機構,如中國議會執行委員會。

二、籌委會組織結構設計

1. 籌委會規模人數:

9–15 人, 從擬任各選區的召集人、籌委會機構中的部門召集人中遴選。原則:少而精, 去中心化,確保中國議會籌備委員會的平穩運轉。任期:13 個月,至中國議會議員選舉完成並開始正式履職為止。不得連任。

2. 籌委會內部機構:

(1) 主任—召集人(1 人),副主任 1-2 名。敦請王丹博士出任籌委會主任。主任召集和主持委員會議,對外代表籌委會。主任不擁有一票否決權;主要負責國際溝通與協調。

(2) 秘書處設秘書長 1 人,副秘書長 2 人,工作人員人數根據工作需要而定。負責日常行政與文檔管理;會議記錄、公告發 布;組織協調。

(3) 五個專項工作組 工作組職責:

A. 制度與憲章 起草《中國議會憲章》《選舉法》《選民條例》,2026 年 1 月 1 日發佈《籌備宣言》。

B. 選舉與技術組 選民登記系統、投票系統、流程設計,利用自有的網站和 discord。

C. 安全與反滲透組 身份審查,選民登記 實行邀請制,建立審查小組、風險評估、信息安全。

D. 財務與審計組 預算機制,籌委會目前使用捐贈資金,無權動用選民會費、收支管理、公開財報。

E. 國際聯絡與傳播組 自辦媒體、對接外部媒體、智庫、民運團體、各國政府部門。

三、籌委會行動時間表(四階段)

第一階段(第 1–2 個月):合法性與規則奠基目標: 先立規則,再動員人。

關鍵行動:

1. 發佈《中國議會籌備宣言》。明確三點:不自稱政府;不代表中國主權;僅為民主代表性機構的籌備者。

2. 起草並公佈四份基礎文件:《中國議會憲章》《選民資格與審查條例》《籌備委員會行為準則》,《議員資格與審查條例》。

3. 設立獨立法律顧問。至少 2 位不同國家 的執業律師或法律專業的教授;確保合規與國際可接受性。

4. 註冊非營利組織實體在美國註冊一個非贏利組織—-“中國議會”,以確保主體身份的合法性、財務透明與合法籌資。

第二階段(第 3–9 個月):選民動員與安全構建目標: 建立“真實、可核查、可信任”的選民基礎。

關鍵行動:

1. 啓動創始選民登記 計劃 2026 年目標: 最低:1000 人 理想:10,000 人,上不封頂

2. 建立三層反滲透 機制(1) 實名 + 身份文件,建立審查小 組具體負責,機器識別,服務器在海外。(2)雙推薦人制度 (3) 隨機深度審查(5–10%)

3. 技術安全措施(由技術組具體討論) 使用端到端加密通信數據分散存儲不使用中國背景雲服務所有系統代碼留檔、可審計。

4. 階段性公開報告每 3 個月公佈:註冊人數、財務狀況、風險評估摘要。 正式選舉前模擬 1-2 次。

第三階段(第 10–12 個月):首屆議會選舉目標:產生一個具有真實代表性的首屆議會。

關鍵行動:

1. 公佈選舉法與時間表明確:提名條件、競選規則、經費使用辦法(經費上限)、禁止行為(抹黑、派系操縱等)

2. 設立獨立選舉委員會(EC)異地組織選舉法和議員比例遞減制。

3. 分兩類議席選舉海外議院,以國籍選區為單位組織選舉。大陸議院(省籍代表)。

4. 公開投票與結果認證投票全程可審計;結果須經:選舉委員會、審計組、法律顧問聯合確認。

第四階段(第 13 個月): 權力移交與籌委會退場目標:

1. 完成制度接力,順利舉行中國議會(臨時)的第一次正式選舉,避免“臨時機構永久化”;

2. 關鍵行動:(1).召開首屆海外中國議會全體會議 (2).正式通過《中國議會憲章》

3. 由議會選舉還是由選民選舉行政機構負責人,待討論

4. 籌委會提交最終報告財務總審計、工作總結、風險評估

5. 籌委會解散或轉為純技術支持辦公室(無決策權,負責執行具體事務),籌委會建議中國議會:為參與中國議會建設的義工頒發功勳章。

四、籌委會的兩條“紅線”為避免中國民運歷史上的反復失敗,籌委會必須嚴格遵守以下紅線:

紅線一:不得個人化、不製造“領袖神話”、不污名領袖,不允許終身職位。

紅線二:不得竊權,籌委會不得自稱議會,不得發佈“國家級政治宣言”。

五、風險評估與應對 風險應對策略 中共滲透:

多層審查 +隨機抽查, 海外內鬥:規則先行+獨立仲裁 國際誤解:清晰定位 + 法律合規 選民疲勞:階段性成果公開 資金不足: 會費 + 小額捐贈


update: 2025年12月20日
中國議會籌備委員會13個月行動方案